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

供佛菩薩不宜葷腥(作者:果通法師)

  佛教重視戒律,尤其對於「戒殺」一事最為嚴格,不論大小乘戒,皆以「戒殺」列於上首。佛弟子若犯殺戒,大悲心旣失,如千尺高樓,基礎傾圯,一切施設皆屬枉然。釋迦牟尼佛「梵網經」中,說「菩薩十重戒」,第一卽是殺生戒;又說「四十八輕戒」,第三卽是食肉戒。其他如「涅槃經」、「楞伽經」、「十善道經」、「華嚴經」、「五大施經」等,對於生食肉皆有明誡;可見自佛菩薩乃至佛徒,一是皆以戒為本。我們若食供養佛菩薩,在理當以菜蔬、茶果、糕餅等為限,決不宜把豬、牛、羊、鷄、鴨、魚等生肉以為供品。但一般人旣不知佛菩薩性質,也不曾讀過經典,往往為了求福而供養葷腥,豈知不但無福可求,反而造作了惡業。因為一念殺心起,在八識田中,已薰習殺業種子,因緣成熟,卽起現行而得苦報,這是必然之理,福從何來?

  最近有人來信問:密宗供佛為甚麼用牛羊肉?其實這決非佛教教義。密宗儀式,多混入婆羅門教原有形式;而西藏密宗更融滙原有的習俗。據說密宗供葷腥,是供護法神的,不是給佛菩薩吃的。如果是,則必非根據佛教原有教典所載,這是無可置疑的事實。

  人類有以為殺他可以代己或殺己可以代他的愚昧想法,故周武王作犧牲,向天祈助:基督教有殺獨生女供奉上帝,以邀歡喜的事情。人類世界相延成俗,視殺害生靈為理所當然之事,不以為意。

  佛教以因緣生法,本性平等之真理教導眾生,奈何眾生無知,執見深固,雖知敬佛菩薩,而不知行菩薩道,良可悲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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